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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驗光師法聲援活動

「我要驗光師法」遊行會場

本校視光系師生160多人於104年4月16日,參加由立法委員劉建國發起之「我要驗光師法」活動,全國大專院校共九校設有視光學系師生團結一條心,要求立法院及政府儘速完成驗光人員法三讀並公告實施,以維護全國民眾視力照護之權益。

《驗光師法》立法已超過30年,在劉建國立委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時排定審查,並在2012年12月6日順利完成初審,僅保留5條協商條文(第12、16、43、45、56條);之後,經過2年多的不斷溝通協調,終於在本(4)月16日完成政黨協商,重點包括:驗光師(生)之業務範圍、驗光營業場所、不具驗光人員資格,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之罰緩規定;以及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在醫師、驗光師指導下之相關規定、罰則以及本法公布施行前從事驗光業務人員之相關權益問題(特考和繼續經營驗光業務之落日條款)。

(本文由視光系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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